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》《浙江传媒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浙传院学〔2021〕36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,学院学工办资格审查,学院评审小组评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,拟推荐21影视摄影与制作(电影摄影与制作)4班李周雪茹为华策电影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。
公示期为:2024年10月9日—10月11日。如对候选人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华策电影学院学工办反映,意见应真实客观。联系人:冯老师,电话:0573-89391523,地点:华影楼432。
华策电影学院学工办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