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》、《浙江传媒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浙传院学〔2021〕38号),《浙江传媒学院社会奖学金评比办法》(浙传院学〔2021〕34号),《华策电影学院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(试行)》(浙传华影〔2022〕4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,学院学工办资格审查,学院评审小组评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现面向全院公示候选人名单。
公示期为: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。如对候选人有异议者,可实名向华策电影学院学工办反映,意见应真实客观。联系人:冯老师,电话:0573-89391523,地点:华影楼432。
华策电影学院学工办
2024年10月16日